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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提中纪委2014年五大任务:零容忍惩治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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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27日 19:23
来源:新华网
106人参与 3评论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任务。明天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将发表重要讲话,对全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原标题:王岐山: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

聚焦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3日)

王岐山

我代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任务。明天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将发表重要讲话,对全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审议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3-2017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设计、系统规划、跟进监督。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不断强化,全党动手一起抓、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不断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得到党中央肯定和人民群众拥护,增强了全党全社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举办中央纪委委员专题研讨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要求上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任务。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中央纪委、监察部职责定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合署办公的决定,切实做到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中央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党中央全面负责。制定中央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中央纪委办公会议规则和监察部工作规则,建立不驻会常委向中央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中央纪委常委会决策作用。调整内设机构,加强纪律检查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将参加的125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至14个。全国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精简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更加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强化监督职责,提高履职能力。

(二)严明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

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制定治理措施,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保证全党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加强对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的执纪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党中央把落实八项规定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突破口,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身作则、以上带下,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各级党组织密切联系实际,制定措施,坚决正风肃纪,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不懈执纪监督,不断巩固和深化成果。中央纪委约谈派驻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组组长、省区市纪委书记,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检查、抽查。狠刹公款送月饼贺卡、烟花爆竹等节礼年货,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积小胜为大胜,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让全党和人民群众感到变化,看到希望,树立了我们党的权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

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严肃处理,2013年共查处违规问题2.4万起,处理3万多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600多人。中央纪委分4次对3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问题及时曝光,发挥了警示和教育作用。

(三)严厉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根据党的十八大对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加大审查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力度。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中央纪委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积极畅通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对掌握的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摸清底数,连续4轮听取汇报。研究制定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5类处置标准,强化审查办案全过程管理。下发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线索全面清理,执行分类处置标准。严格办案程序,完善和细化初核、立案调查等各项制度。增加纪检监察室,设立专案组,建立办案人员库,整合加强办案力量。转变办案方式,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严肃审查工作纪律。强调审查纪律就是政治纪律,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隐匿和瞒报线索,严禁以案谋私。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开展省区市办案安全工作检查,加强对办案点、录音录像、暂扣款物的管理。坚决查处违反审查纪律的行为,严肃追究89人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坚持抓早抓小。中央纪委对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失实的予以澄清,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警示。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加大函询、诫勉谈话力度,会同地方、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相关干部谈话,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该了结的予以了结。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2013年,中央纪委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中管干部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检查的31人,其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95万件(次),函询1.8万人,谈话4.2万人,了结处理4.3万人;立案17.2万件,结案17.3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2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600多人。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5.1万人。全国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2.3万件。

(四)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按照中央要求,巡视工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强化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着力发现贪污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问题,提高了针对性和实效性。改进方式方法,实行巡视组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不固定,建立巡视组组长库,一次一授权,选派有经验的办案人员参加巡视,提高了巡视质量和水平。落实监督责任,巡视组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中央巡视组对20个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巡视,紧紧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发现一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对巡视成果善加运用,分类处置。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分别移交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相关地区、部门处理,对重点线索逐一核实,督促被巡视党组织认真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各省区市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五)完善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各级纪委普遍建立约谈制度,探索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的监督检查。参加4起特大事故的调查,对38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研修班,宣传先进典型,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强化宣传主阵地建设,开通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委部领导在线访谈与群众交流,加强正面宣传,积极应对和引导舆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加强网站建设,开设举报监督专区,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

(六)加强基础工作,建设过硬队伍

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履行职责,维护中央纪委作为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增强。

带头改进作风。中央纪委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查摆问题,广泛听取意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整改措施,切实纠正“四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新闻报道,以实际行动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

强化纪律约束。强调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自己必须首先做到。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查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夯实基础工作。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旗帜鲜明、态度坚定、领导有力。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求真务实,大胆创新,狠抓党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成绩来之不易。一年来的实践给我们以重要启示:必须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把人民群众作为力量源泉,充分发挥群众支持和参与作用;必须抓住作风建设这个根本,以上率下,从具体问题抓起,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必须把惩治腐败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加大力度,形成震慑;必须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围绕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不强;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弛;不良作风积习甚深,“四风”问题还比较突出;腐败问题依然多发,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不清、能力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执纪监督不严、查办案件力度不够;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作风漂浮、衙门习气等问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党的肌体健康,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更加清醒地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不懈加强党风建设,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2014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求真务实、探索实践、循序渐进,逐步落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全党动手,形成强大合力。要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按照中央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权必有责。要分清党委(党组)、有关部门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制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探索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制定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派出机关要加强管理,完善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派驻机构要对派出机关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驻在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支持派驻机构工作,提供各项保障,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积极探索加强不同层级派驻机构建设的有效途径。

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坚决落实中央对巡视工作的新要求,扩大范围、加强力量、加快节奏,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探索专项巡视。加强成果运用,细化分类处置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工作的领导。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是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巩固纠正“四风”成果的重要保证。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教育,加强组织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常怀敬畏和戒惧之心,遵守组织制度,切实按照党章规定,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敢于同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各级纪委要铁面执纪,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巩固和扩大成果。不良作风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改进作风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结合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抓党风带民风促社风,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加大执纪检查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一年一年抓下去,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坚决防止反弹。严格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各级党委要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加强同司法、审计等机关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各级纪委要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规范并严格执行党内审查审批程序。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线索。在审查各环节要加强调查取证,形成各种证据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落实责任制,强化纪律检查职能部门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严肃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

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严明审查纪律,加强办案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办案安全事故必须严肃追责,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党委和纪委有关领导的责任。加强教育、提醒、警示,守住不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底线。

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做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工作,强化与有关国家、地区的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给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以震慑。

(四)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完善监督机制。要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五年工作规划要求,制定实施办法,抓好任务落实。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强化对政府部门转变职能的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用法规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党内法规,从工作要求入手,注重实践探索,逐步形成制度。制度规定要具体可行,使大多数人做得到。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

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推进组织制度创新,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探索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树立群众观点,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

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创新思想理念,改进方式方法,把握新形势下的工作规律。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纠正“四风”。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严格日常管理,强化基础工作。

坚决落实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对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严肃追究纪委的责任。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狠抓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信心,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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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新手上路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4-02-01
级别: 精灵王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4-02-03
  逢过年的时候,中纪委也给火热的中国年加了一把“反腐的干柴”。昨日(1日)中纪委官方网站即发表"火药味"十足的中纪委全会会议精神。该文列数肃贪5条,高压不变、惩治不松、预防不放、创新不停以及外逃不饶,宣称严厉惩处一切腐败分子。
  中央纪委研究室就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行解读时指出,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惩治这一手一刻也不能放松。故这一中纪委内部智库机构共提供肃贪5条:
  要对腐败实行零容忍,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要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有病就马上治,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错误。
  要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加强同司法、审计、金融等机关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要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以总结教训、堵塞漏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要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切断腐败分子后路,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
  这篇由中纪委内部智库撰写的文章,就好像一篇中纪委的马年讲话,也是中纪委未来一年的工作纲领。由此出发,亦可对中纪委2014年度的工作做一个猜想:
  一、落马部级官员数目或再攀新高。
  解读文章提到“高压不变、惩治不松”、“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
  在过去一年反腐成果斐然。而在新一年中,反腐或将进入一个更高的阶段。一方面,是政策延续的因素--高压不变、惩治不松。这意味着高压态势已经是中央的既定动作。另一方面,则是“存量反腐”的释放。
  梳理上一年度的案情看,很多被查处的反腐案件是窝案,比如四川省、湖北省的案件。目前在上一波查处的案件当中,不少还没有结案。因此不排除随着案情的逐步揭蛊,窝案会进一步扩大。所以“存量反腐”或将迎来一个释放期。
  此外,我们还应对政法系统的腐败保持关注。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关于政法系统的反腐被着重强调--“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习近平语)。”
  中央对于某一系统的反腐如此重视,实乃罕见。在过去一年中,属于政法系统的反腐案例只有两则(原湖北政法委书记吴永文和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中纪委解读中还提到了要加强重点领域的反腐。因此,不排除未来一年在政法领域将会有更大反腐动作。  
   二、拍死更多苍蝇生活圈反腐受重视
  解读文章中提到要"严肃查办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加强同司法、审计、金融等机关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坚持抓早抓小"。
  “打老虎”是给“苍蝇”看的,而“拍苍蝇”则是为老百姓看的。苍蝇隐匿于百姓的生活圈内。他们对于老百姓以及基层的生产、生活带来的恶劣影响更甚。因此“拍苍蝇”更像是一个反腐的惠民工程。这样也能让百姓切实感受到反腐的实际好处。因此未来一年,更多关系到百姓生活圈、与国计民生有关的"苍蝇"将会成为重点的打击对象。
  为何要抓早抓小呢?“抓早抓小”不仅能解决老百姓身边的腐败问题,还将反腐之手伸向腐败的前段。“抓早抓小”能及早地杜绝一批“老虎”的产生,将腐败的恶果降到一定程度。梳理所有“老虎”级别的贪腐案例时发现,“老虎”并不是在成为“老虎”之后才开始贪腐的。“带病提拔”是一种常例,贪腐从“苍蝇”始一直持续到老虎时,贪腐过程持续几十年亦有之。在这过程中,未察未觉,使得恶果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
  三、海外追讨成果显现
  解读文章指出:“要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同司法、审计、金融等机关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要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切断腐败分子后路”。
  “追讨追赃”与“切断后路”对应的则是两个反腐的顽疾--外逃贪官与国内裸官。外逃贪官和裸官问题一直是中央惩治腐败中的难点。2013年中央层面已经就裸官问题作了部署。不容否认的是,一批贪腐官员还在海外滞留;一大批贪腐赃款或隐匿海外的离岸金融中心,这将是十分棘手的问题。
  不过系统性的惩治此类腐败分子,并非中纪委一家可以搞定,还需要联合与协同。所以在这份中纪委智库的文件中才会提到"加强同司法、审计、金融等机关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的内容。








中纪委:有的地方长期存团伙性腐败 迟迟未能查处区猎德村、冼村等地村民多次就城中村改造和日常村务管理、财务不透明等问题集体行动向有关部门反映诉求,引发广州市民高度关注。相关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2014年02月04日 10:51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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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央纪委研究室:采取措施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新华网北京2月4日电 中央纪委研究室近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对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行解读。中央纪委研究室表示,要采取措施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也就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就能形成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反腐败的强大合力。中央纪委研究室表示,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是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体现在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五个方面。现在,不少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党委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分内之事,只是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甚至当做纪委一家的事一推了之。这次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部署,强化了各级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更多地承担领导责任,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并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中央纪委研究室强调,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当然,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绝不是“隔岸观火光吆喝、卷起袖子不干活”。各级纪委必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更多地担负起惩治腐败方面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中央纪委研究室指出,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出了问题,就要严格追究责任。现在,一些被揭露查处的大案要案,实际上已经存在好多年了,却迟迟未能发现,结果愈演愈烈、触目惊心;有的地方长期存在团伙性的腐败活动,涉案人数很多,活动范围很大,也迟迟未能查处;有的干部刚刚提拔上来,或者刚刚经过考核考察,就发现有重大问题,给我们党的公信力造成了极大伤害。责任追究既是压力,更是动力。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当然,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清责任,对于出现的违纪问题,要弄清楚是领导干部主动发现并坚决查处的或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的,还是有失职渎职情节甚至故意掩盖、袒护违纪问题的,前者不承担领导责任,后者必须承担领导责任。总之,要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真正维护和发挥责任制的权威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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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要强化权力制衡 分解主要领导干部权力

2014年02月06日 09:29
来源:新华网 <DIV ipad_block?><DIV share-bar-btn? get-codes-bdshare bds_tools><A data-type="sina" data-fid="fd0d956e04c" __i="16" js_content_share_btn?><A data-type="qqZone" data-fid="fcc45340e1" __i="17" js_content_share_btn?><A data-type="qq" data-fid="f6db193f84d" __i="18" js_content_share_btn?><H5 id=js_commentCount_top js_commentCount?>1226人参与 67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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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2月6日电 中央纪委研究室日前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就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行解读时指出,深化改革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


原标题:中央纪委研究室:深化改革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新华网北京2月6日电 中央纪委研究室日前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就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行解读时指出,深化改革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
中央纪委研究室强调,越是全面深化改革,越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改革的现实需要,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决定的,是避免改革过程中出现大面积腐败现象的迫切要求。中央纪委研究室指出,随着全面改革深入推进,各个领域都有可能会出现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机会,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带来一系列新课题。必须切实将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贯穿到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之中,在设计和执行改革方案的同时,对可能产生的腐败问题提前预判、认真研究,及时拿出有力的防范和治理措施。
一是将预防腐败工作与各项改革同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超前思考,切实将防止问题出现、防治腐败滋生的理念和思路体现到总体布局之中。必须坚持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站在全局的高度科学谋划改革方案和具体举措,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要切实强化权力制衡,按照分工负责原则,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减少主要领导干部对具体事务的插手干预,积极探索推广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具体事务的制度。要切实做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完善并认真落实各项公开制度,让阳光照进权力行使的每一个角落。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幅度减少政府审批事项,大幅度减少各级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最大限度抑制寻租机会和消极腐败现象。要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机制,通过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二是坚决惩治改革过程中伴生的腐败问题。随着改革全面推进,体制机制深刻调整,利益格局深刻变动,一些腐败现象有了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我们必须坚决惩治,决不能掉以轻心。对一些部门和领域出现的腐败现象,要坚持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不能养痈遗患。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坚决查处一个,让每一个干部都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形成强大震慑。对发现的腐败问题,要及时掌握情况,摸清规律,对症下药,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既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又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制度廉洁性问题至关重要。要把防治腐败的要求和措施体现到各项改革制度建设之中,先立后破、于法有据、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堵塞制度漏洞,避免制度真空为腐败提供可乘之机。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岗位职责权限,划清责任红线,做到定位准确、边界清晰、人事相符、权责一致,确保权力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要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要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坚强保障。
张晶川简历:
  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黑龙江青冈人。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获哈尔滨商业大学产业经济专业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1978年09月~1980年08月,大庆石油学校财会专业学生。
  1980年08月~1987年09月,大庆石油管理局房产公司财务科出纳、会计员。?
  1983年05月~1986年10月,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学习。
  1987年09月~1989年06月,大庆石油管理局房产公司财务科副科长。
  1989年06月~1993年09月,大庆石油管理局房产公司财务科科长。
  1993年09月~1997年05月,大庆市财政局副局长。
  1997年05月~1998年02月,大庆市财政局副局长、大庆市农业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1996年08月~1998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7年09月~1998年02月,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8年02月~2000年10月,大庆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0年10月~2005年06月,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1年09月~2003年07月,哈尔滨商业大学产业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获硕士学位。
  2005年06月~2005年07月,中共黑河市委副书记。
  2005年07月~2005年08月,中共黑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5年08月任中共黑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8年1月,中共牡丹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2008年1月15日,在牡丹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当选为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8年2月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级别: 精灵王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4-02-06
马年伊始,中纪委连示三个“下马威”

闲散一石
   按照农历算法,2014年1月31日即进入马年。就在进入马年之际,中纪委动作频频,接二连三示出“下马威”。显然,“下马威”是送给贪官们的,算是给他们的“拜年”,祝他们在马年立马被拉下马。这个“下马威”也是送给清官与人民群众的,算是表示的在新一年里的反腐决心。中纪委春节期间不仅没有忘记反腐肃贪,而且紧锣密鼓进行部署。马年的反腐肃贪工作将快马加鞭,要将一切腐败分子斩于马下,清官和人民群众将马上看见成效。
   1月31日,正月初一,刚刚进入马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登消息,南京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季建业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查,季建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亲属等人收受巨额财物;道德败坏。决定给予季建业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虽然是在处理季建业,但在这个时间节点进行宣布,不能说没有进行精心选择,这是给贪官们来一下“下马威”,就是要让贪官们过不好年,就是要警告那些继续在贪和继续想贪的人,季建业的下场就是所有尚未被查出来的正在潜伏的贪官的下场。
   2月1日,正月初二,新华网刊登消息,中央纪委研究室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就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行了解读。从这个解读看,对腐败分子和腐败现象表示出极为严厉的态度。要严厉惩处一切腐败分子,包括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中的腐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发生在清水衙门的腐败,还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真正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而且要消除反腐肃贪体制性机制性障碍,要进行反腐责任倒查。从中,公众看到了中央反腐肃贪的坚定决心与坚强信心,贪腐在身的官员自然也会感受到中纪委的威严、威猛。这是中纪委在马年伊始送给贪官们的第二个“下马威”。这是在告诉贪官们,不要以为自己藏得很深就不会暴露,不要以为自己跑到国外就可以逃避惩罚,不要以为有“清水衙门”的遮蔽就心存侥幸。同时也告诉公众,反腐肃贪的盲区正在被注视,反腐肃贪的死角已经被发现,反腐肃贪体制性机制性缺陷将要消除,反腐肃贪只有进行时。
   2月2日,正月初三,新华社发布消息,审计署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发挥好反腐败“尖兵”“利剑”作用,严肃揭露和查处滥用职权、贪污受贿、骗取侵占、奢侈浪费、毁损资源、破坏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不放过任何疑点;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无论涉及谁,绝不回避、不退缩、不手软,坚决查深查透查实。要求各级审计机关紧紧盯住财政资金管理、公共工程建设、银行贷款发放、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转让、国有资产处置和国有企
业投资经营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揭示力度。这是中纪委在马季伊始送给贪官们的第三个“下马威”。这是在告诉贪官们,反腐不是纪委一个部门在战斗,而是各个部门在共同战斗;即使没有人举报,通过合法的审计,也会将那些隐藏很深的腐败分子清理出来;不要以为审计机关就好对付,审计机关也是反腐的“尖兵”与“利剑”,也是绝不回避、不退缩、不手软的,也是坚决坚定反腐的。
级别: 新手上路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4-02-06
。。。。。。。。。。。。。。。。。。。。。在中国,像刘汉这样的人遍地都是,他们可能就隐藏在你身边,正骑在你的头上做威做福,他们可能也正头戴政协委员代表的帽子,披着“慈善家”的荣誉在为人民服务呢?而这些人恰恰是一面在公众面前佛口婆心,而私底下却用非法手段来手付小老姓,更可怕的像这样的人,却得到了“大老虎”们的善识,“大老虎”还培植他们,给了他们更大的权力,为害一方;为自己的家族利益而牺牲了民众的幸福;
级别: 新手上路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4-02-07
有朋友建议现用特快专递送举报材料直接给、习近平、王岐山、李克强等或省纪委书记本人名收,这样的好处别人以为是领导私信,否则在纪委的工作人员一般打开后登记一下分分类转发到各省去了,往往效果不佳,因为电子件和信件太多了根本管不过来。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发布时间:2012-07-05 09:17:03





[size=font-size: 12pt,12pt]牡丹江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辖10个县(市、区),人口280万,面积4.06万平方公里。牡丹江市底蕴丰厚、风光秀美、物产富饶、气候宜人,素有“鱼米之乡”和“塞北江南”之称。牡丹江中院管辖10个基层法院,两级法院共有在编干警850人,其中牡丹江中院180人。两级法院平均每年办理案件2万件,其中中院办理2000件左右。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建设“大牡丹江、新牡丹江”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199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1999年,荣获全国模范法院集体光荣称号。连续六年被评为全省优秀中级法院,培养并树立了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十杰、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的金桂兰这一优秀法官代表。中院被评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2009年,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先后到牡丹江视察工作,对牡丹江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size=font-size: 12pt,12pt][size=font-size: 16pt,16pt]2012年以来,中院新一届党组班子秉承工作要实、用人要贤、管理要严、司法要廉工作原则,切实抓好上级法院和市委工作部署,确立了“十个突破”工作目标。在服务大局上,认真贯彻市委党代会精神,积极服务“金融强市”战略,被市委市市政府评为“支持工业立市先进单位”。在提高案件质效上,采取开展庭审巡回观摩、清理积案等措施,努力实现审判工作指标“三高三低”,即综合结案率、执结率、调撤率高,上诉率、发回重审改判率、申诉上访率低的目标。在抓队伍建设上,鼓励干警争当“三正”、“三品”法官。通过培养正直、正义、正派,有品德、有品质、有品味的法官,全面创建公信型法院。在抓廉政建设上,通过不断建设人人护廉、人人督廉、人人守廉的工作环境,努力带出一支“廉政建设零违纪”的审判队伍。在文化建设上,作为全省法院首批“文化建设先进院”,培育总结了以“敢于担当的杨子荣精神、勇于牺牲的八女投江精神、乐于奉献的金桂兰精神和跨越争先的牡丹江精神”为内核的牡丹江法院精神,努力实现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院的目标。“今日已得垂云翼,会当击水三千里”。在新一届党组班子的领导下,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正朝着灿烂的明天前进。




 官商勾结何以叫板“法治”?换成几年前,这样的事或许还有解释的理由,比如“维稳压倒一切”的逻辑、比如“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没事就是本事”的潜规则。在十八大后,尤其是今年中央政法会议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成为政法逻辑。平度征地命案,可谓十八大后中央“法治”精神的一次强力对冲,征地程序的公开透明不足、耕地农民知情权议价权的缺失、补偿款的不明就里、土地拥有者遭受暴力……这一切都是过去多年来不少地方征地矛盾频发、官商勾结深化的普遍特征。
  以GDP政绩为诱因,以官商勾连各得其所为特点,以垄断公共信息、警方维稳为主要方式,勾勒出一幅“平度版弊政图”,这也是过去多年一些地方执政能力低下、执政理念扭曲的缩影。“平度命案”的水不会只是抓几只苍蝇那么浅,背后有没有“小老虎”的作祟?谁能调动如此多的资源来为百十亩地豁出命来?“平度命案”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唯有对其全面彻底、顺藤摸瓜、举一反三地查处,为“法治”二字起到徙木立信的作用,才能更好地

中央巡视组下一步会“打”向哪里:尚有11个省市自治区


2014年07月02日 01:5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张流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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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第一轮中央巡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中央巡视组接下来会做什么?中央巡视组将在下一步巡视哪里?这都成为大家关注的重点。发现问题之后
根据党内巡视工作的有关规定,巡视工作结束后,各巡视组就要研究撰写书面的“巡视报告”。这份报告,需要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上述的“处理意见”只是初步的,还要经过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继续研究。
最终的意见由谁决定呢?中共中央委员会。实际上,很多重大问题,比如涉及各省市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中央管理的其他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再具体一点,比如副部级以上官员被调查的问题,在巡视过程中,都需要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巡视组是否可以越级汇报呢?比如越过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更高级别的组织或个人进行汇报呢?可以。在特殊情况下,那就应该是比那些副省部级官员的一般违纪违法行为更加严重和影响重大的情况,各巡视组可以直接向中共中央的主要领导汇报,比如直接向中共中央总书记汇报。
相反,中共中央委员会是否可以越过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听取各巡视组的工作汇报呢?可以。在中共中央委员会对巡视工作的处理意见作出决定之后,又要进入怎样的程序呢?
一个原则性规定是,各巡视组“不直接查办案件”,如果出现了必须被查的人或事,那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比如涉事官员的行政级别,交由不同级别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除了案件查办等“点”上的问题,巡视中还可能会涉及一些“面”上的问题。
对于上述问题,各巡视组在经过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期间了解的情况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被巡视地区、单位应当自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必须拿出整改方案。此时,整改意见不必再报送各巡视组,而是直接报送给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
整改意见并非最终结果,最终整改的实际情况也要在报告之日起12个月内报送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比如,前段时间,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制作的专题,就2013年第二轮整改结果,向社会予以了公布。下一步巡视哪里
中央巡视工作,其实被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各省市自治区的巡视,被称为常规巡视;一类是对中央国有企业、大型国有银行、大学以及中央各部委局的巡视,被称为专项巡视。
2013年5月第一轮巡视中,中央巡视组对湖北省、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江西省进行了常规巡视;对中储粮总公司、水利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人民大学进行了专项巡视。2013年11月的第二轮巡视,对吉林省、云南省、山西省、安徽省、广东省、湖南省进行了常规巡视;对商务部、新华社、国土资源部和三峡集团进行了专项巡视。
2014年3-5月,对甘肃省、北京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山东省、天津市、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南省、河南省、福建省和辽宁省进行了常规巡视;对科技部、复旦大学和中粮集团进行了专项巡视。从上面三轮的中央巡视可以看出,中央巡视工作以常规巡视为主、专项巡视为辅,尤其在今年的第一轮巡视中,增大了常规巡视的占比。
按照党内巡视的有关规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视,在每届任期内要开展1至2次。
这意味着,本届中央领导班子五年任期内,将进行1-2次的中央巡视工作。目前常规巡视中,直辖市只有上海尚未被巡视,自治区中还有广西和西藏尚未被巡视,此外,黑龙江、河北、四川、陕西、湖北、青海、江苏和浙江也未被巡视。这也就意味着,尚有11个省市自治区未被巡视。
而按照目前增加常规巡视占比的趋势,13个中央巡视组在下一步极有可能将所有剩余常规巡视地方巡视完毕。同时,还有可能选出一个中央部委、一个央企或者一所大学进行专项巡视。



最高法副院长:对“执行腐败”现象必须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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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5 00:08: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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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7月26日电(记者 阚枫)“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确保执行实施权和裁决权分权行使、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25日表示,要以更加强烈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切实抓好人民法院执行队伍廉政建设,对于执行腐败现象必须坚持“零容忍”。

  对执行腐败“零容忍” 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

  一直以来,司法腐败被舆论称为“腐败中的腐败”,而司法执行领域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也被视为司法腐败的重灾区。一些执行人员对自己要求不严,吃请受礼,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重败坏了人民法院的形象,挑战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

  7月25日下午召开的全国法院执行信息化现场会座谈会上,江必新强调,对于执行腐败现象必须坚持“零容忍”,要以更加强烈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切实抓好人民法院执行队伍廉政建设。

  “要把廉政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以固本培元、精神"补钙",增强抵御诱惑的定力。”江必新说,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确保执行实施权和裁决权分权行使、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他强调,要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最大限度地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发威,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要强化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主体作用和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此外,江必新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公开原则,通过执行公开平台建设和健全规章制度,推动执行信息全案、全程公开,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变单一性公开为多元化公开,切实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真正实现“阳光”执行。

  实施信用惩戒 齐抓共管破解“执行难”

  谈及司法执行环节,近年来,法院判决“执行难”无疑是损害司法公平正义的又一问题。执行工作开展的困难使得一些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因此严重受损。

  去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并于当年10月正式施行。这也意味着中国法院系统建立起“失信者黑名单”制度。

  对于司法执行工作,江必新在7月25日的会议上指出,公正、高效、权威的执法离不开良好的执法环境。

  江必新表示,要加强普法宣传,切实发挥司法教育导向功能,传播法治理念,引导全社会形成遵法、守法、崇法的浓厚氛围;要继续加强沟通协调工作,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努力形成解决“执行难”齐抓共管的局面。

  “要建立覆盖全国的财产查控机制,有效破解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协助执行人难求的问题。”江必新说。

  此外,他还要求,要认真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网公开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播媒介、平台,向全社会及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联合相关部门实施信用惩戒,有效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发展空间。对于非法干预或者对执行工作设置障碍的人员或有关单位,要及时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有效排除干扰。

  对于“失信黑名单”制度的实施,在25日的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也指出,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提高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录入数量,确保入库名单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他指出,要不断创新名单信息发布方式,既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以及互联网等媒体,也要注意到对广大农村和其他无条件接触这些媒体的受众采取切合实际的曝光方式,让“老赖”无藏身之地。
http://news.sohu.com/20140725/n402750844.shtml news.sohu.com false 中国新闻网 http://www.chinanews.com.cn/gn/2014/07-26/6428167.shtml report 1686 中新网7月26日电(记者阚枫)“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确保执行实施权和裁决权分权行使、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25日表示,


1.领导者个人对个案做批示和以党代法干预个案,未审先定的情况,在周主导政法工作的时期有增无已。领导者个人批示处理司法案件、以党代法干预个案和未审先定等违反法治要求做法,虽是改革开放前就有的老问题,但在中共中央于1979年发布64号文件后,尤其在宪法1999年作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定后,这类违反法治要求的做法一度有了较明显好转。周永康时期原本应该延续和发展这种逐步好转的势头,但实际情况正好相反,他带头超越法律规定批示个案,运用法外机构“协调”处理个案,并且鼓励上行下效,严重搅乱了宪法、法律规定的司法体制。
2.从根本上破坏律师制度,导致律师群体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关系普遍趋于紧张,常常尖锐对立。周永康全面掌握政法领导权不久,就擅自改变新修订生效的律师法对律师的职业定位,造成律师群体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无来由地对立。律师法对律师的定位,明明是“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周却强行将其该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这一改动,实际上无异于擅自把律师的职业定位倒退回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状况。法律界都知道,那时的律师是司法行政部门的干部,首要义务是维护国家的利益,为当事人服务是次要义务。律师依现行律师法应受聘于当事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而周主导的政法机构却要求其站在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立场说话办事!双方怎么可能不起纷争?
3.舍本逐末,让信访(或上访,下同)类法律外辅助性纠纷解决机制冲击国家司法体制,造成不应有的长期社会纷扰。信访在解决文革等政治运动造成的大量冤假错案方面功不可没,但信访体制毕竟只是非常时期不得已运用的非常手段,它在民主法制建设上轨道后就应该淡化、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所以,我国法律中,始终没有写进信访这个词。可周在政法领域当权的那十来年,信访这种原本不该推出常态的法律外机制,竟然登堂入室,与宪法法律规定的司法制度分庭抗礼,以致整个国家的纠纷解决秩序混乱不堪。
周在主导用信访搞残国家司法制度的同时,显然又无力应付由此带来的诸如司法功能削弱、上访失控等冲击,于是就在全国范围内主导或放纵对上访活动的法外弹压。这类做法造成大量的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情况和不可思议的现象,如不断被揭露的“黑监狱”、在截访名义下进行的各种形式的非法拘禁和“维稳”型强制“旅游”等等。
4.公民人身自由、言论出版自由的保障水平不升反降。改革开放以来,除持续时间不算太长的个别时期外,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自由的保障水平总体来说是持续缓慢地逐步有所好转的,但这种情况在周永康主管政法期间明显发生了逆转。这种情形,除前面说到的信访领域外,还比较集中地反映在劳教、强拆、以言治罪和放纵刑讯逼供等违法犯罪行为诸方面。
劳教用行政手段长期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不符合法治的最低限度标准,在1999年法治入宪后,此制更是明显违宪。周在政法领域主事,原本应该推动废止劳教制度,可他不仅不推动,还纵容有些地区把它的反法治反人权效用推高到极致,如重庆的薄、王时期。
至于强拆,这本来是征收的一种实施形式。大规模强拆同分税制和相关政策造成的土地财政密切相关,与周永康没有必然联系。但是,强拆过去十余年被搞得如此暴力、如此血腥,如此低人权,周永康所分管的政法口绝对要负很大责任。如果周永康尊重宪法法律,严格依法办事,拆迁完全可以在不那么暴力、不那么血腥和比较尊重公民基本权利的情况下进行。
关于以言治罪,“文革”中有个“恶攻罪”,量刑最重的可以到死刑。改革开放以来,以言治罪情况的情况随未绝迹,情况却已经发生了毕竟有根本性改变。但是,在周在政法领域主事期间,以言治罪的情况又转趋明显,其余波所及,直到现在。
另外,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这类野蛮侵犯人权的刑侦手段在文明国家早已绝迹,按我国法律也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可是在周永康主导我国政法工作的十余年间,这类野蛮、非法的现象却在司法领域层出不穷、愈演愈烈。直到现在,我们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犯罪行为也极少依法追究,即使在极特殊情况下有所追究,也基本上未判实刑。
5.私营企业资产和私人财产权未依法律规定获得应有保护,遭遇了过多的劫难。我们有打土豪分田地的传统和以公私合营形式吃进私人资本的历史,但那都是往事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宪法规定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以私营经济为主体的非公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已受到宪法保护。2004年修正的宪法第13条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但奇怪的是,在上述立宪背景下,周永康在其领导的政法领域,竟然一度推行了一种与宪法规定背道而驰、粗暴剥夺私营企业和私人财产权的刑事司法政策。薄、王治下的重庆等地重点针对私营企业进行的“黑打”,不经合法程序,以罚没拍卖托管等多种形式剥夺私营企业资产或私人财产的现象,就是推行这类错误做法的后果之一。
6.试图绕开法律、凭长官意志进行社会控制,从而以“维稳”取代严格实施法律,致使法律生活严重失序。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进行社会控制,是法治之根本所在。要做到这一点不容易,它要求国民、尤其是统治者尊重法律,知法守法用法,要求通过严格实施法律形成法律秩序。
法律秩序的基本要素是:乐见个人充分行使权利,做法律不禁止的任何事情;要求国家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充分行使权力,以保障基本权利,惩治违法行为;容许公民个人与公权力组织在法律框架内合理碰撞互动。而维稳的基本特征,是当政者按照长官意志寻求官与民之间、官与官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表面上都相安无事;法律的规定与长官意志冲突时,长官意志优先。因此。“维稳”的真正逻辑或主要表现,是不准公民“乱说乱动”。按“维稳”逻辑,为防止“乱说乱动”,当政者既可以动用一切资源,也可以违宪违法。这些都是荒谬的、反法治的做法。
中国要深入彻底反腐并巩固反腐成果,实现长期稳定地把腐败降低到最低水平之目标,只能走法治之路。而走法治之路,现阶段至少必须在以上六个方面拨乱反正。这些都是非常困难的工作,仅靠少数人策划于密室、不断发布文件是不行的。做好这些工作的首要条件是解放思想,反思过去十多年司法领域的教训,使官民双方能在充分互动的基础上形成一些改革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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